根据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《河南省清洁生产审核实施细则》的通知要求,在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工作期间,应对企业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等信息进行公开。该公司相关信息公示如下:
一、企业基本信息:
单位名称:嵩县庙岭金矿有限公司
法人代表:陈伟华
企业所在地址:河南省嵩县大章镇东湾村
二、企业生产情况
嵩县庙岭金矿有限公司位于河南省嵩县大章镇东湾村,公司始建于1995年,原名为嵩县庙岭金矿,采选能力为75t/a。2014年更名为嵩县庙岭金矿有限公司,选厂设计处理矿石的能力为450t/d,选厂工艺流程为破碎+浮选+压滤。选厂配套尾矿库位于嵩县大章镇东湾村同里沟水沟内,距选厂约1000m,尾矿库设计总库容为99.97万立方米,总坝高93米,标准为四等尾矿库。
三、企业环保执行情况
嵩县庙岭金矿有限公司于2014年12月委托煤炭工业郑州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《嵩县庙岭金矿有限公司庙岭矿区450t/d采选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》,该项目环评报告于2015年8月20日通过了河南省环保厅的审批,审批文号:豫环审【2015】312文,2017年8月10通过洛阳市环保局的验收,验收意见文号:洛环然验【2017】4号文;2019年3份委托重庆九天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编制《嵩县庙岭金矿有限公司庙岭矿区充填站建设项目》,于2019年6月13日取得了环评批复,批复文号:嵩环监表【2019】27号文,2029年7月完成自主验收。
企业运行期间未发生违法违规事件,三同时执行情况良好。企业于2023年11月3日取得排污许可登记回执,登记编号为:91410325171554956L001W,有效期至2028年11月2日。
四、企业主要污染物污染防治措施
环境要素 | 污染因素 | 环保措施 |
废气 | 矿山开采过程中产生的废气 | 矿山采矿对工作面湿式凿岩、喷雾洒水抑尘和降尘,在溜井装、卸矿硐室等产尘点设置喷雾器,采用抽出式通风系统。 |
原料堆存产生的粉尘 | 矿石堆场设置有料棚和雾炮,棚顶设置雾化喷淋装置。 | |
破碎粉尘 | 粉尘经集气罩收集,通入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。 | |
充填站水泥筒仓粉尘 | 经过滤芯式单机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 | |
充填站搅拌机进料口粉尘 | 在进料口处,设置有脉冲袋式除尘器1台,废气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 | |
废水 | 采区废水 | 部分废水经沉淀处理后用于部分厂区洒水,部分回用于选矿厂生产 |
选矿废水 | 选矿废水包括生产工艺中溢流和工艺废水,其中生产工艺中溢流水这部分水主要是含有部分悬浮物,极少量重金属,经沉淀后直接回用于浮选工段,选厂选矿工艺废水随尾矿排至尾矿库,经沉淀澄清后,回用到选厂。 | |
生活污水 | 经生活污水收集池收集后和尾矿一并进入尾矿库,澄清后与尾矿澄清水一起返回选厂生产水池循环回用,不外排。 | |
噪声 | 机械设备噪声 | 基础减振、厂房隔声。 |
固体废物 | 尾矿 | 选厂尾砂一部分用于井下充填,剩余部分排至尾矿库堆存 |
废润滑油 | 集中收集后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| |
生活垃圾 | 设置垃圾箱,统一收集清运。 |
嵩县庙岭金矿有限公司
2024年3月21日
关键词: